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苍市监处字〔2019〕2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印刷品(皮痒克包装盒);二、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共计罚没款2100元,上缴财政。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25
    决定机关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谢昌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