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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常平(消)行罚决字〔2020〕0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东莞市现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管理的位于东莞市常平平镇塘角大道滘的蓝月湾住宅小区沁湖居、睦湖居两栋住宅的手动报警按钮故障,不能发出报警声音,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常平平大队给予东莞市现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市现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4
    决定机关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常平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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