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琼银监罚〔2017〕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未有效跟踪监督贷款使用情况,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02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钟捷锦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