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朝县工商处字[2014]33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食品经营者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罚款2000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11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4-10-28 |
决定机关 | 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汪艳利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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