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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朝县工商处字[2014]3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经营者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2000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11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4-10-28
    决定机关 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汪艳利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