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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工商城经检队字[2018]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5.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13
    决定机关 长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建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