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宁交道罚字【2019】09001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修改)第14条第2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未按照规定报送信息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16 |
决定机关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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