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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宁环罚字2017[2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对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未采取有效烟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05
    决定机关 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