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采用纯天然香辛料去除畜禽肉中腥味的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710462093.3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7183559A 公开(公告)日 2017-09-22
申请公布号 CN107183559A 申请公布日 2017-09-22
分类号 A23L13/40(2016.01)I;A23L13/50(2016.01)I;A23L13/70(2016.01)I;A23L27/00(2016.01)I;A23L27/10(2016.01)I 分类 其他类不包含的食品或食料;及其处理;
发明人 石通富 申请(专利权)人 习水县马临肉制品加工厂
代理机构 遵义浩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李雪梅
地址 564600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马临街上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采用纯天然香辛料去除畜禽肉中腥味的方法,其具体步骤为:将桂皮35~40份、花椒28~32份、八角35~40份、白芷20~25份、三奈18~22份、良姜18~22份、豆寇28~32份、苷草30~35份、香叶20~25份、草果30~35份、茴香25~30份、丁香25~30份、砂仁20~25份、甘松10~15份、干红椒65~75份,用棉纱布袋封好,加入100~120Kg纯净水,熬制80~90分钟,得香料水;然后加入食盐2份、白糖3份、味精0.2份搅拌均匀,冷却后将畜禽肉放入香料水中,腌制24~36小时,沥干水分后再放入香料水中煮制35~40分钟即能去除畜禽肉中的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