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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渠卫公罚字(2018)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安全套发售设施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27
    决定机关 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