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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朝)食药监食罚〔2016〕1100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案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94元;2、没收用于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工具:榨汁机4台、一次性纸杯20个、一次性塑料杯20个、一次性塑料碗30个、案板1个、菜刀1把。3、并处罚款501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4-12
    决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