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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住建监罚字[2019]第2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
    行政处罚内容 苏州博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9-265):经查,你(单位)于2018年07月10日-2019年12月06日在苏州银庄置地有限公司的苏州滨河世贸中心商业公区装修项目中,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擅自施工,该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其违法事实有调查笔录、照片等证据予以证明。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擅自施工的行为,责令停止施工,处以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2
    决定机关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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