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影视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分析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610796573.9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064692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3-01 |
申请公布号 | CN106469202A | 申请公布日 | 2017-03-01 |
分类号 | G06F17/30(2006.01)I;H04L29/08(2006.01)I | 分类 | 计算;推算;计数; |
发明人 | 董大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探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晓松;杨冬玲 |
地址 | 310012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99号运河广告产业大厦1号楼3楼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影视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分析方法:通过设置离线数据分析服务器和实时数据分析服务器,对接收到的影视大数据进行分析;然后将分析结果存储至结果数据库。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实时提供收视率统计结果;能够提供多种基于大量数据统计的分析结果,包括影视用户画像,艺人综合评估、收视率、影视作品点播量;通过分析结果为影视作品提供商提供数据情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