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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卫公罚﹝2021﹞第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张玲(姓名)等4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4
    决定机关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