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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玛(消)行罚决字〔2018〕01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09
    决定机关 玛纳斯县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