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省爱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1170066****03XQ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702民初8986号
    案号 (2021)豫1702执339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6-18
    发布日期 2021-12-14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李若溪与被告河南省爱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双方均同意解除双方于2016年3月2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被告河南省爱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返还原告李若溪购房款149169.3元,被告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返还原告李若溪129169.3元,剩余20000元应在原告配合被告河南省爱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撤销本案诉争房产网签备案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给原告。 三、原告李若溪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原告李若溪与被告河南省爱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别无其他争执。 五、案件受理费1259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李若溪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