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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徽)安监罚(201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09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8
    决定机关 徽县安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