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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佛交罚[2021]007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4月20日10时41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台高速罗格收费站广场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佛山市国江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使用粤E60351重型半挂牵引车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车辆资料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资料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其具体行为是第一次被查处 ,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属于一般情节。
    行政处罚内容 佛山市国江运输有限公司罚款叁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1
    决定机关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