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成都众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梁忠玉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1010477****065B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105民初569号
    案号 (2020)川0105执750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9-09
    发布日期 2020-10-26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四川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1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37488.04元,分期手续费1708.32元及利息(截止2018年8月10日的利息8423.11元,自2018年8月11日起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具体为:自2018年8月11日起以尚欠的本金37488.04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上述利息、分期手续费总计以年利率24%为限; 2、被执行人1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律师代理费300元; 3、对被执行人1所有的车牌号为川A6R1V1的北京现代牌车辆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范围内优先受偿; 4、被执行人2对上述第1项、第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由二被执行人加倍支付上述债务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6、案件受理费994元、公告费300元由二被执行人承担; 7、本案执行费用由二被执行人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