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皖阜交罚〔2021〕400050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伍仟伍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9-07 |
决定机关 | 阜阳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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