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炜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08****135F |
执行依据文号 | 华南国仲深裁[2021]D7号 |
案号 | (2021)粤0391执370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执行法院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9-08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281213604422】。(一)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因本案仲裁而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5,000元;(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案仲裁而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25,000元;(三)本案本请求仲裁费用人民币43,296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21,648元,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21,648元。申请人已足额预缴的仲裁费人民币43,296元,抵作本案本请求仲裁费不予退回;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直接支付人民币21,648元。本案反请求仲裁费用人民币5,550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2,775元,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2,775元。被申请人已足额预缴的仲裁费人民币5,550元,抵作本案反请求仲裁费不予退回;申请人应向被申请人直接支付人民币2,775元。本案仲裁员开支人民币500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250元,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250元。申请人预交人民币3,000元抵扣本案仲裁员开支后,余款人民币2,500元予以退回,被申请人径付申请人人民币2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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