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乌苏市兴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65420208****836L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0202民初476号
    案号 (2020)新0202执33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7-20
    发布日期 2020-11-2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新疆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乌苏市兴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克拉玛依市独山子洪丰商贸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及迟延履行金142514.4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付清; 二、被告乌苏市兴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向原告克拉玛依市独山子洪丰商贸有限公司返还租赁物十字扣件30000套,如被告乌苏市兴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法返还上述租赁物,则赔偿原告租赁物损失21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50.29元、公告费714.60元,由被告乌苏市兴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判决生效之日直接给付原告克拉玛依市独山子洪丰商贸有限公司。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