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德冠廷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67****09X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06民初2464号
    案号 (2021)粤0306执1477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6-16
    发布日期 2021-11-0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18613256】。一、被告梁安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曾升粦支付借款本金846180.59元;二、被告梁安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曾升粦支付逾期利息(以846180.59元为基数,按月息2%为标准,自2020年1月13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被告深圳市德冠廷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梁安国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曾升粦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