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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德冠廷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67****09X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深国仲裁1288号
    案号 (2021)粤03执165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国际仲裁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2-19
    发布日期 2021-08-2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281218601233】。(一)第一被申请人回购申请人在深圳德冠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80股权并支付申请人回购款人民币51,110,000元; (二)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未付回购款的违约金(以人民币51,110,000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9年6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全部款项为止); (三)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所支付的保全诉讼费人民币5,000元、保全保险费人民币25,960.06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469,680.70元,由第一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470,726元抵作本案仲裁费后,余款人民币1,045.30元予以退还,第一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469,68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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