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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川市监凉木罚字[2020]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建立定期查验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9
    决定机关 木里藏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