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惠东市监处字〔2020〕79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停止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热轧带肋钢筋; 2.处违法销售的热轧带肋钢筋货值金额0.6倍的罚款捌仟捌佰捌拾元(8880元);3.没收违法所得捌佰元(800元);罚没款共计玖仟陆佰捌拾元(968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27 |
决定机关 |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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