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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东市监处字〔2020〕797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热轧带肋钢筋;                   2.处违法销售的热轧带肋钢筋货值金额0.6倍的罚款捌仟捌佰捌拾元(8880元);3.没收违法所得捌佰元(800元);罚没款共计玖仟陆佰捌拾元(968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7
    决定机关 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