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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运罚决字[2017] 第33042451170000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嘉兴杭州湾客运有限公司 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09月30日08时01分,海盐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海盐县客运中心西侧检查时,发现徐进军驾驶嘉兴杭州湾客运有限公司浙FJ1059营运普通客车在此停靠并上客14人。经进一步调查,浙FJ1059营运普通客车车主是嘉兴杭州湾客运有限公司,徐进军是该车驾驶员,该车为平湖至连云港的省际班线客车,执法人员检查该车正在上客14人,该车站外揽客14人,其行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11
    决定机关 海盐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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