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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巨环罚字20180516JFMY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11
    决定机关 菏泽市巨野县生态环境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