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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朗仕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惠芳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7703356-0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同民初字第1894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6)闽0625执恢0001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执行法院 长泰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2-05
    发布日期 2016-03-3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应当归还原告人民币20757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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