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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朗仕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惠芳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7703356-0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厦证执字第001号
    案号 (2015)漳执字第0009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公证处
    执行法院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4-07
    发布日期 2015-08-2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应偿还申请人借款人民币4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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