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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鸿太升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58****186U
    执行依据文号 东劳人仲院南城庭案字(2019)211号
    案号 (2019)粤1971执1624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南城仲裁庭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6-17
    发布日期 2019-10-2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2019年3月18日解除;二、由被申请人在2019年5月23日前为申请人依法补缴纳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后办理终止双方社会保险公司手续;三、由被申请人于2019年5月23日前付清申请人工资27500元(上述款项银行转账至银行账号:622848060681357147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宏业支行,户名:钟福)终结本案;四、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送达后即时生效,双方当事人保证不再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问题追究对方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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