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奉公(消)行罚决字〔2018〕00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奉化市锦屏街道中山路27号的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决定给予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工商银行奉化支行奉化区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帐号:3901320009000017812)。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奉化区大队 2018年2月9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09
    决定机关 奉化市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