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英格赛伦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高卓灵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986080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新民初字第2333号 |
案号 | (2014)新执字第0148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4-08-14 |
发布日期 | 2015-03-11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英格赛伦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陈忠2013年7月份工资及2012年的奖金共计2147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6元,公告费608.80元,共计944.80元(已由陈忠预交),由英格赛伦公司负担(陈忠同意其预交的费用944.80元由英格赛伦公司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英格赛伦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陈忠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城中支行,账号:1103020129200024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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