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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11756205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国龙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了未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正常使用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17年02月28日在川周公路4128号实施未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正常使用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2、现场复查笔录、3、照片4、当事人身份证明、5、询问笔录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17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