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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越应急罚字[2021]第20000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其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8
    决定机关 绍兴市越城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仰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