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甬镇市监处〔2019〕19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发布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罚款10000元。对当事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处罚如下:(一)责令改正;(二)罚款1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2
    决定机关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莫见忠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