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163L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10民初2640号
    案号 (2020)津0110执106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执行法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5-18
    发布日期 2020-09-1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天津市华夏线缆有限公司货款829088.72元; 二、被告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天津市华夏线缆有限公司自2018年2月14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1.5倍标准计算); 三、驳回原告天津市华夏线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