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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综执(钱)罚字〔2020〕第13010520060800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银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
    行政处罚内容 案件名称:浙江银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产生噪音污染的夜间施工案被处罚人名称:浙江银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郦琪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5月14日23时45分,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整治中接群众举报赶至杭州钱塘新区海达南路与海通街交叉口西北侧,发现杭钱塘储出【2019】2号地块住宅(设施配套公建)用房工地内有施工单位正在进行浇筑混凝土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现场有壹辆混凝土灌装车和壹台混凝土泵车正在工作。经执法队员现场测量,背景噪声值为47.5分贝,因施工产生的噪声值为61.2分贝,根据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经调查,该工地施工单位为浙江银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无法出示相关审批手续。依照《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该行为系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产生噪音污染的夜间施工。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8
    决定机关 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