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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综执(钱)罚字〔2020〕第1301052004090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银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
    行政处罚内容 案件名称:浙江银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产生噪音污染的夜间施工案被处罚人名称:浙江银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郦琪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3月24日22时10分,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巡查至杭州钱塘新区海达南路与海通街交界处西北侧时,发现杭钱塘储出【2019】2号地块住宅(设配套公建)用房工程工地内有施工单位正在进行浇筑混凝土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现场有壹辆混凝土灌装车和壹台混凝土泵车正在工作。经执法队员现场测量,背景噪声值为54.2分贝,因施工产生的噪声值为63.3分贝,根据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噪声测量值做修正,修正后的噪声测量值为62.3分贝。经调查,该工地施工单位为浙江银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无法出示相关审批手续。依照《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该行为系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产生噪音污染的夜间施工。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9
    决定机关 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