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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仑市监处〔2019〕3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综上所述,结合本案现有的事实和证据,依法足以认定宁波欣捷环保建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一条第(三)项及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对该公司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处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6
    决定机关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红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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