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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潭市监处字【2019】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向住户收取不合理费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6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15
    决定机关 临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敏学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