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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豫信交执罚(2018)181060
    违法行为类型 新野县第一汽车运输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行政处罚内容 新野县第一汽车运输公司车号为豫R27887的6轴挂车载货石子行驶高速公路,2017年06月17日08时05分从寨河高速公路收费站上站,2017年06月17日12时23分至沪陕豫皖界收费站高速公路收费站下站,2017年06月17日12时23分经沪陕豫皖界收费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称重设备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50040千克,超限1040千克,超限率为2%,以上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30
    决定机关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