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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进公(民)决字【2019】02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20
    决定机关 进贤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方桂珍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