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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锡宜(消)行罚决字〔2020〕00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远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4
    决定机关 无锡市宜兴市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