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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洛环罚(2019)第60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环评法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7月4日,我局洛龙分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现场检查。经检查,你单位未依法办理食醋酿造车间环评手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有《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记录》为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18
    决定机关 环境保护局洛龙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