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长丰县云波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4012171****539Y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民终929号
    案号 (2020)皖0121执110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长丰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5-11
    发布日期 2020-08-1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2019)皖0121民初2707号民事判决;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合肥伟玉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各项损失57545元;三、杨广其、长丰县云波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合肥伟玉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各项损失30672元;四、驳回合肥伟玉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910元,减半收取计955元,由杨9广其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910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负担1246元,杨广其、长丰县云波运输有限公司负担664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