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滨(消)行罚决字〔2022〕0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杭州禾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352号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A幢、B幢自动消防系统未定期检测,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依据《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十条的规定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决定给予杭州禾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杭州银行各网点缴纳罚款(银行账号:78708100443467300106)。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滨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月24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24
    决定机关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骆国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