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余市管罚处字〔2018〕50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使用注册代码为31103301102017045088的无机房客梯;2.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0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8-01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吴王政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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