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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霍市监罚字辛置字[2019]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识标志等质量标志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0.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8
    决定机关 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孙志鑫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