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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姑苏市监案字〔2020〕S0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4.01元;3、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31
    决定机关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