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弘屹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阮鹏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9948738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赣0502民初2391号
    案号 (2017)赣0502执20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2-09
    发布日期 2017-10-1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江西弘屹实业有限公司、阮鹏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黄金牙借款本金1105000元、利息400001元,共计1505001元并支付自2016年7月5日起至实际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利息(以借款本金1105000元,按月利率2%计算)。 二、被告江西弘屹实业有限公司、阮鹏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黄金牙借款本金30万元,该款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04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6046元;由被告江西弘屹实业有限公司、阮鹏承担。
    vip